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5〕4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从2016届专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吉首大学、湖南理工学院等高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专业对应情况见附表),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文凭。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搞好“专升本”工作,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宋清华
副组长:毛国
成 员:罗燕、宋 武、田芳芝、王小平、李巧云、李文艺、汪学秋、彭明英、曾翠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毛国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定科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组织实施。
二、选拔范围及推荐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院2016届三年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我院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20%。录取比例由各自接收院校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参加本科学校各专业考试总人数的5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推荐条件;
(一)、报考吉首大学的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良好,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5、符合以上条件学生按课程平均成绩的高低择优推荐。
6、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完成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且符合推荐条件1、3、4的,学生本人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相对应的学校本科专业学习。
(二)、报考湖南理工学院的基本条件
1、根据专科专业培养计划,预计可于当年6月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注册。
2、专科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3、专科期间学业成绩良好。非英语专业(不含音体美专业)的学生要求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
4、身心健康,进入我校后能正常参加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四、选拔程序
1、推荐
第一 :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身份证号),首先由各系部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严格审查,然后由教务处对申请对象的学习成绩进行验证,并按要求分专业在规定的范围和比例内择优推荐。
第二 :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必须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20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
第三 :学生报名后,推荐名单由学院教务处于4月10日前确认,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
2、选拔考试
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进行。8:00—10:00考科目1, 10:20—12:20考科目2, 14:30—16:30考科目3。
吉首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考试课程(吉首大学见附件4,湖南理工学院见附件5)
3、录取和注册审核
(1)拟选拔名单在合作的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2)吉首大学、湖南理工学院等高校于2016年6月中旬到省教育厅高教处进行“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审查;
(3)“专升本”学生名单经注册审查确认后,吉首大学、湖南理工学院分别向通过注册确认的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报到等相关手续,进入吉首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本科专业学习。
五、责任追究
“专升本”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行“择优推荐”。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专升本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系部、教务处为专升本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学院纪委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10日
地点:教务处A201 孙雅伦老师(电话:15107438787或68787)
附表一:吉首大学接收“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情况表
序号 |
专科专业名称 |
毕业人数 |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
推荐人数 |
1 |
会计电算化 |
90 |
会计学 |
18 |
2 |
电子商务 |
24 |
电子商务 |
5 |
3 |
旅游管理 |
22 |
旅游管理 |
4 |
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5 |
应用英语 |
26 |
英语 |
5 |
6 |
园林技术 |
8 |
园林 |
2 |
7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5 |
广告学 |
1 |
|
合 计 |
224 |
|
45 |
附表二:湖南理工学院接收“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情况表
序号 |
专科专业名称 |
毕业人数 |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
推荐人数 |
1 |
数控技术 |
34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7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39 |
土木工程 |
8 |
3 |
电力系统自动化 |
27 |
自动化 |
5 |
4 |
汽车维修与检测 |
65 |
汽车服务与工程 |
13 |
|
合 计 |
165 |
|
33 |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